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氮氣安全技術說明書(MSDS)

發布時間:2016-12-16   閱讀:2764次
健康危害:沒有明顯的毒性作用,由于無味、無色、無嗅,故空氣中含量高時無法發覺,如果氧含量低于18%則威脅生命。缺氧癥狀為惡心、困倦、皮膚眼瞼變青,無知覺直至死亡。液氮對眼、皮膚、呼吸道會造成凍傷
第一部分 化學品及企業標識
   化學品中文名稱:工業氮
   化學品英文名稱:Industrial nitrogen

 第二部分 成分/組成信息

化學品名稱

純品/混合物

有害物成分

濃度

CAS No.

工業氮

 

≥ 98.5%

7727-37-9

 第三部分 危險性描述
   危險品類別:第2類 不燃氣體
   侵入途徑:吸入、皮膚接觸
   健康危害:沒有明顯的毒性作用,由于無味、無色、無嗅,故空氣中含量高時無法發覺,如果氧含量
低于18%則威脅生命。缺氧癥狀為惡心、困倦、皮膚眼瞼變青,無知覺直至死亡。液氮對
眼、皮膚、呼吸道會造成凍傷。
   環境危害:
   爆炸危險:

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
   皮膚接觸:接觸液氮,可形成凍傷,用水沖洗患處緩解癥狀,就醫。
   眼睛接觸: 液氮濺入眼中,翻開眼瞼,用水沖洗,立即就醫。
   吸  入: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,輸氧或施行人工呼吸。

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
   危險特性:氮本身不燃燒,但盛裝氮氣容器與設備遇明火、高溫可使器內壓力急劇升高直至爆炸。應
用水冷卻火場中容器。
   有害燃燒產物:
   滅火方法及滅火劑:用水冷卻火場中容器,使用與著火環境相適應的滅火劑滅火。

 第六部分 泄漏應急處理
   應急處理:切斷氣源,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。處理泄漏事故時,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處理液
氮應配戴防凍護具。
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貯存
   操作處置注意事項:制通風設備。操作液氮時應嚴防凍傷。
   儲存注意事項:儲存于通風庫房,遠離火種、熱源,氣瓶應有防 傾倒措施。大于10立方米低溫液體儲
槽不能放在室內。

 第八部分 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
   最高允許濃度:無資料
   監測方法:化學分析或儀器分析。
   工程控制生產過程密閉,環境加強通風。
   呼吸系統防護:空氣中濃度超標時,應迅速撤離現場;搶救、處理事故時要戴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。
   眼睛防護:接觸液氮應戴面罩。
   身體防護:低溫工作區應穿防寒服。
   手防護:低溫環境戴棉手套。

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
   外觀與性狀:無色、無味、無嗅氣體
   熔點(℃):-210   相對密度:0.81
   沸點(℃):-196   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0.967
   飽和蒸氣壓(Kpa):465/-180℃
   臨界溫度(℃):-146.9
   臨界壓力(MPa):3.17
   溶解性:微溶于水,酒精和醚。
   主要用途:氨、硝酸等產品的生產;電子工業及其他行業的惰性介質保護;食品保鮮、速凍等。

 第十部分 穩定性和反應性
   穩定性:穩定
   禁配物:
   避免接觸的條件:盛裝氮氣、液氮的容器避免接觸明火、高溫。
   聚合危害:不能發生
   分解產物:

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學資料
   急性中毒:氮本身無毒,氧含量低于18%則威脅生命,缺氧癥狀為惡心、困倦、眼瞼皮膚變青,無知
覺直至窒息死亡。

 第十二部分 生態學資料
   生物降解性:無資料
   非生物降解性:

 第十三部分 廢棄處理
   廢棄物性質:非危險廢物
   廢棄處置方法:排入大氣
第十四部分 運輸信息
   危險貨物編號:22005(壓縮)22006(液氮)
   UN編號:1066(壓縮) 1977(液氮)
   包裝標志:不可燃氣體
   包裝方法:壓縮氣體使用氣瓶;液氮使用低溫容器。
   運輸注意事項:氣瓶戴好瓶帽和防震圈、防止曝曬和撞擊。液體槽車應時刻監控儲槽內壓力。鐵路、航
空限量運輸。

 第十五部分 法規信息
   《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2002年1月26日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生產、使用、儲存、運輸
等方面均作出的相應規定。

   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中對壓力容器的材料、設計、制造、安裝、使用管理與維修改造、定期
檢驗及安全附件作出的相應規定。
《氣瓶安全監察規程》(2000年12月31日)對鋼瓶的材料、設計、制造、氣瓶附件、充裝、定期檢
驗、運輸、儲存、經銷和使用作出的相應規定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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